白小极说知产:切记!专利先申请后公开
很多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之前,为了验证该专利的市场效果,进而抢占市场先机,会将技术先投放到市场,然后再申请专利。但这种做法非但不能取得效果,反而可能会让自己辛苦研发的专利技术付之东流,沦为公有技术,导致申请专利被无效。

专利申请是为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害,然而有些申请人因为个人原因导致了专利无效,自己却浑然不觉,最终让自己维权行动“白忙一场”。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申请人往往因为太“心急”,在申请日前,通过网络(抖音视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及微信个人聊天记录)的形式对外发布专利产品信息,想要以此达到销售或推广的目的。这就已经可以认为该产品处于对社会公众公开的状态。
而且,申请人在面对的这种情况时,往往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那么就来了解一下为什么已取得的专利权会被无效?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由此也可以看出一项专利权的取得是需要先申请后公开。如果先公开后申请可能就会遇到以上案例中的尴尬情况!

专利作为企业实力的象征,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研发专利所耗费的人力物力都相当大,如果再因为自己原因导致专利无效会非常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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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小极公众号
文章来源:艾蒂娜科技公众号